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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1-09-15   临沂市商务局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临政办发〔2019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暨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电商领域创新创业、稳就业促发展和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立足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发展要求,持续开展电商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一批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培育企业电商骨干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为电商发展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鼓励企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企业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组织职工开展适岗培训,广泛发动电商运营人员参加电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参保职工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内容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注重培养创新实践能力,重点提升从业人员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能力。强化新业态新模式运营能力,加大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培训力度。

三)推动电商职业教育培训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按规定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制定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发电商(含直播电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标准与题库,规范开展电商职业能力相关认定工作。

三、培训内容

四)培训对象。全市电商领域从业人员,一类以技术为主的电子商务岗位,如网站设计、数据库维护人员等;二类以商务为主的电子商务岗位,如网络营销、网络市场调查等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培训计划。2021年培训5000人次。

六)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培训内容包含且不限于:电商政策解读;网店运营网络推广;直播电商等新媒体运营。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或合格证书培训的,培训学时不低于60学时。人社部门认定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培训学时不低于30学时。在课程时间比例方面,实操培训不少于培训总课时的6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超过培训总课时的40%0学员经过鉴定评价考核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四、组织实施

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本区域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积极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共同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电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在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规定的标准,落实培训补贴。

九)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市商务局对培训工作实施单位实行统一管理,进行抽查和重点督导,并强化全过程监督,对不合规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对套取、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培训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附件: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申报说明


 

 

附件

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申报说明

 

为规范电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临政办发〔2019〕13号)《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临人社字〔2020〕70号)文件精神,现对临沂市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申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补贴范围

一)临沂市电商从业人员,参加本次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临沂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参加本次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本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须经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认定。

二、补贴申领步骤

严格落实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由企业组织或个人参加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的人员,企业或个人将补贴申报材料提交培训机构后,由培训机构汇总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待审核确认后,由培训实施主体将拟拨付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确认。人社部门在内网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市商务局。

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需由培训机构汇总提交以下材料: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到签名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现场相关影像资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过程管控。各培训实施主体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应向市商务局报送企业名称、人员信息、培训岗位、教学计划、 教师资质及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落实培训课时,加强培训过程管控。

二)严格资金管理。商务、人社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甄别享受补贴单位、人员信息真实性,上报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和培训实施主体是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培训;商务部门依法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补贴申请人员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三)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规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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