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修订说明
2021年考核办法,基本延续了2020年考核办法的考核架构,在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和新的任务目标,做了一定的修改,主要修改意见如下:
1.全市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为1355亿元,任务增幅约为6.6%。
2.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三步走”,努力把临沂打造成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休闲旅游“后花园”和产业转移“大后方”的工作部署,新考核办法将加入对接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的相关考核指标。主要为:
①将对接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考核纳入县区考核基本分,占基本分权重20%。
②将对接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考核纳入市直部门考核招商引资过程、和签约合同项目考核,认定分值比一般多60%。
3.从今年开始,省发改委将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的填报和认定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新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区考核加分项(单项加分权重最高,对第1-3名加10分,第4-6名加6分,第7-10名加3分)。
4.主要领导的重视对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具有重要作用,新考核办法将县区(开发区)主要领导走出去、签约、网签情况列入县区考核加分项。
5.大项目、好项目对推进地区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新考核办法延续去年,把新引建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和500强项目列入县区考核基本分,并进行加分,不设加分上限,取消了10亿元以下产业项目的加分。
6.为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将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向市级投促平台供稿及发稿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加分。
7.为加强新引建招商引资项目的创新水平和技术含量,对当年引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高新技术项目进行加分。
8.为体现市直部门招商引资成效,对市直部门有招引过程的签约及在建项目进行认定,无过程统计的项目不予认定。
9.为体现招引实效,肯定招引主体的作用,对同时符合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加分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加分,以市直部门报送的《签约合同项目备案表》中的县区意见为准。
10.新考核办法共设立4种先进奖励,分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对接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区和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撤消了往年的优秀投资企业人奖项,加入了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项,不仅对优秀投资者,同时对在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项目中介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临沂起到重要作用的相关人员进行表彰。